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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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法院诉前释法化解易激化案件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07-29 13:27:48


    温县法院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和社会矛盾化解新机制,不断向前延伸服务职能,对易激化案件,采取诉前释法机制,引导当事人利用正确途径参加诉讼,有效缓和了矛盾,提高了纠纷化解效率。

    针对涉及家庭关系和睦稳定、相邻关系和谐共处、社会关系长治久安等类案件,当事人之间矛盾较深,易于激化的情况,该院要求立案法官在立案前,主动到当事人家中,到纠纷第一现场向当事人双方释法答疑,就当事人争执的案件焦点问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将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和依据、适用的法律及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向当事人释明,使得当事人对自己的案件情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促进当事人和解;诉前调解不成的,使当事人对案件取得法律上的认知和判断,冷静对待诉讼,营造和谐、文明的诉讼氛围,促进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今年5月30日,温县黄庄镇米庄村的张菊英丈夫米聚功在温县供电有限公司所属的温县城关供电所6楼顶造顶补漏施工期间,不慎从六楼坠落于五楼的车台处,不幸身亡。温县供电公司在支付其4万元后,以其已将工程发包给赵天才为由不予积极赔偿,而赵天才却始终不予露面协商赔偿事宜,并在电话中告知其未与供电公司达成有效协议,且与李迎真是合作关系。为此,张菊英及家人、亲戚曾打白横幅,披麻戴孝到温县供电公司门口进行围堵,并与维持秩序的公安民警发生冲突,导致纠纷加深和扩大。随后,张菊英及家人5名原告将温县供电公司、赵天才、李迎真起诉到法院。7月27日上午,该院立案庭庭长杨建都和其他两名干警冒着近40摄氏度的高温专门前往20多里外的原告家中进行调查,在村中,立案人员顶着烈日到原告张菊英家、张菊英的婆婆家中分别做5名原告的思想工作,经过近2个小时耐心的答疑解惑,辨法析理,使原告消除了思想顾虑。随后,立案法官为他们办理的立案手续。临行前,原告紧握立案法官的手说:“大热天的让你们跑这么远给俺办事,俺的事拜托给你们俺就放心了!”。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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