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某高中毕业后就踏上了社会,他一直想做一番事业,可转眼已经30多岁了还一事无成。为了摆脱窘境,荣某盯上了自己的同学和邻居,想凭自己的巧舌如簧走出一条发财路。
张晓红是荣某的中学同学,一次同学聚会,荣某得知张晓红夫妇没有正式工作,平时给别人打工挣点钱养家糊口时,就满嘴跑火车的说自己和副省长关系密切,自己老婆的亲戚是省里一家大企业的股东,可以帮忙给张小红夫妇安排一份满意的工作。去年7、8月份,被告人荣某和沈某(另案处理)以帮助张小红及其丈夫安排工作为由,分三次诈骗张晓红现金共计66000元。
一个月后,荣某发现自己的骗局没有被戳穿,胆子就更大了。他利用回老家看望父亲的机会,和父亲的邻居刘老汉聊天,得知刘老汉的儿子上班期间因为工厂发生事故,刘老汉的儿子身体被大面积烧伤,不能走路,如今正在和某工厂打官司的信息后,荣某便谎称自己可以通过关系帮助刘老汉家打官司向工厂要回赔偿金。荣某遂以跑关系需要资金为由向刘老汉伸手要钱。刘老汉家因为儿子严重烧伤,给儿子看病已经负债累累。为了早日拿到工厂的赔偿金,就咬牙去银行贷款8万元,连同向亲戚家借的4000元一起交给荣某,希望能通过荣某的关系网早日要回工厂的赔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判处荣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文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