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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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五个坚持”做好执行工作确保“五除”活动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1-08-16 09:54:24


    在开展“五除”专项活动中,焦作中院全体执行干警牢牢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保障案件质量,提高执行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五个坚持”:

    坚持公开执行,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执行中落实执行日志制度,要求执行人员必须将自收案之日起至执结之日止的每项执行活动在执行日志中予以记载,并将案件的执行进展、采取的措施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当事人公开,让当事人随时了解案件进度和工作难度,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保障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赢得当事人对法院和执行法官的信任。

    坚持规范执行,提高执行案件质量。积极规范执行行为,切实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认真落实执行分权制约,依法收集、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对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案外人异议、案件中止、终结执行等需要做出裁决的,均移送院综合处审查。同时,积极加强执行案件期限管理,要求一般的执行案件在三个月内结案。对较复杂或疑难的案件,应在六个月内结案。对临近执行期限仍未执结的案件由庭长予以督办,并责成承办人说明不能执行的原因。规范执行卷宗归档工作,要求在结案后三个月内必须及时归档。

    坚持和谐执行,树立法院司法权威。转变创新执行理念,由原来单靠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变和解、人文执行优先、强制措施执行作保障的新模式,尽可能为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着想,引导其换位思考,努力实现双方和解。同时,对穷尽搜查、拘留、查询、冻结、扣划等强制执行措施,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极向申请执行人释明,符合特困条件的,快速予以救助,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文明执行,堵塞执行管理漏洞。执行中,严格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规范执行礼仪,保证文明执行,把改进执行工作作风作为提高执行能力的突破口。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做到语言文明,举止规范,态度和蔼;严格规定执行强制措施、械具的使用;对当事人提供的执行信息,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不推诿、不拖延,减少当事人诉累。

    坚持例会制度,确保执行工作有的放矢。每周五上午组织全庭干警召开会议,先由干警个人汇报上周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制定本周的个人工作计划。再由庭长对上周整体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指出每个干警取得的成绩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安排和部署本周总体工作。通过及时掌握执行工作动态,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

    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全庭干警精神面貌有了很大改观,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都有了很大提高。案件结案率提高25个百分点,平均结案周期减少52天,没有一起涉执信访案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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