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法院要闻

攻坚克难 大干百天

攻坚克难 大干百天 焦作中院打响执行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1-08-19 11:09:50


    8月19日,焦作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大干一百天誓师大会,要求全市执行干警要振作精神,攻坚克难,大干百天,重拳打击执行归避行为,大力推广执行联络员制度,加强信访督办,全面完成执行工作任务。

    穷尽一切手段  打击“规避”行为

    目前,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已进入攻坚阶段,焦作中院要求全市法院要在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宣传教育、完善反规避执行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上下功夫。对正在执行的案件中有规避行为的,要严格按照6月19日最高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充分运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及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手段,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如发现案件不符合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规定的结案标准,虚假结案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推广“联络员”制度  创新社会管理

    建立覆盖全社会的执行联络员制度,是今年焦作法院系统推行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聘任1696名执行联络员,参与并顺利执结200多起案件。

    焦作市委政法委书记原振喜对这一制度给予高度评价,“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大量集中在基层,而基层法院的执行案件又大量沉淀在乡村和街道,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隐蔽的问题比较突出,执行联络员地情明、人头熟、关系清,可以在短时间内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更重要的一点是,执行联络员参与执行,实际上扮演四种角色,即法制宣传员、信息传递员、现场疏导员和思想教导员,能更全面地了解双方当事人纠纷的起因,抓住症结,对症下药,化解矛盾,促成和解,有利于当前社会和谐稳定。

焦作中院要求全市法院要大力进一步推广完善该制度,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找出存在的困难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联络员作用,帮助法院解决被执行人躲避执行、消极执行、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和部分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法院执行工作协助不力、理解不够的问题,通过提供财产线索、促成双方和解、帮助做当事人工作等等,协助案件执行。

做到“十个到位” 加强信访督办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执行信访攻坚年”活动,焦作中院要求执行干警要做到“十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必须到位。要克服畏难厌战情绪,对信访问题少找客观原因,多找主观原因,尽最大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领导接访必须到位。除设专职信访接待员以外,执行局局长、副局长要轮流到立案大厅接访,落实首问负责制,谁接访谁负责,亲自研究化解措施,抓好跟踪问效,不能仅当二传手。三是源头治理必须到位。要注重初信初访,抓早抓小。对信访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不能将本阶段的信访问题拖到下一个阶段,将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将一般信访案件拖成疑难信访老案。四是领导包案必须到位。对所包案件要亲力亲为,亲自过问,亲自组织办案人员研究解决,不能只挂帅不出征,只动嘴不动腿。五是问题解决要到位。对已发生的信访案件要想尽一切办法化解,确保停访息诉。六是风险评估必须到位。从接到强制申请书开始,直至执行终结,每一环节都要引起注意,发现信访苗头,及时采取措施。七是工作协调必须到位。涉执信访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执行阶段出现的信访往往与审判环节、其他执行环节有关联,必须从全局上通盘考虑,避免单打一,要及时向一把手汇报,要争取审判庭和其他有关庭室的配合。八是与当前开展活动的结合必须到位。要通过“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教育引导执行干警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十是责任追究必须到位。要与审管办相结合,通过卷宗评查,对信访问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或执行不力、违法执行等引发进京、赴省上访,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郑军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