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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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法院三项措施加强对违法占地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

  发布时间:2011-08-22 16:21:03


    违法占地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也是社会的焦点和难点,稍微处理不妥,便会激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011年1月份至7月份,孟州法院行政庭共受理违法占地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8件,已执结7起,执结率不足三成。

    针对以上问题,孟州法院提出三项措施加强对违法占地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

     一是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执行违法占地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要搞好法制宣传,立足于自拆、助拆,力求达到“执行一起案件,教育一片群众”的效果。同时,对涉及违法占地案件的重点对象,要逐户上门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同时尽力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让他们主动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

    二是要建立联动机制。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参与、法院主导、土地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协调配合的违法占地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联动机制,多部门协同联合查处,从而不断加强违法占地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工作力度。

    三是探索建立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先予执行制度。违法占地案件从被发现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强制执行往往要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违法占地人要么我行我素,继续建房,要么私下偷建,等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时,房屋早已建成入住,违法占地人便以房屋拆后居无定所为由对抗乃至上访。可探索建立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先予执行制度,允许法院在受理违法占地案件强制执行申请后,有权采取保全措施并对违法占地行为继续进行者可先予执行,从而降低此类案件的执行难度。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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