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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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法院“三项机制”培养青年干警成果显著

  发布时间:2011-08-30 12:36:00


    目前,山阳区法院35岁以下干警人数为33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1/3,针对青年干警所占比例大,学历层次高,精力充沛,工作热情高,但缺少社会实践和阅历,缺少对社情的深刻了解,工作经历相对单一,审判经验不足,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不强的实际情况,该院努力探索适合青年干警特点的教育培养方式,逐步构建起了适合该院的培养体系,建立了青年干警培养“三项机制”:

    一是“体验制”锻炼。该院将新招录公务员统一安排到立案、信访、法庭等一线部门进行1-2年的体验锻炼,让他们亲身感受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了解一线部门的工作特点,把握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和新需求。

    二是“带教制”学习。充分发挥优秀法官在司法经验传承中的重要作用,让业务庭骨干法官与青年干警一对一“结对子”,“传帮带”年轻干警,采取辅导讲评、谈心交流等方式,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思想上引导、工作上指导、作风上培养、技能上传授,帮助青年干警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作风,并有效提高青年干警的审判技能。

    三是“系统制”培训。针对年轻法官学习培训机会少的情况,该院建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内容广泛化,形式多样化”的培训机制。坚持每周组织年轻法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通过与年轻同志座谈,拓宽他们的视野。

    通过以上三项机制,该院在培养青年干警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青年干警适应工作的能力普遍增强,较快地完成了从学生向法院干警、从法官助理向法官、从初任法官向业务骨干的角色转化。培养了一批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审判业务骨干,涌现出一批大局意识强、结案效率高、善办疑难复杂案件、注重调研宣传的复合型人才。

    自去年以来,全院青年干警共审结各类案件2000余件,调撤率达60%以上,并在国家级、省级、市级的网络、报刊、杂志、电视上刊发播发各类文章1000余篇。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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