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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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强化六种意识推动“五除”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1-09-07 10:31:04


    “五除”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焦作中院进一步强化大局、为民、监督、质量、效率和责任意识,不断加大对领导批示交办和要结果、涉诉信访、代表委员关注、上级法院发还改判、长期未结案件和超审限及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的办理力度,推动“五除”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不断加大对领导批示交办和要结果案件办理力度。充分认识到办理领导批示交办和要结果案件不仅是人民法院的一项工作任务,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将该类案件放到焦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思考、研究、定位和推进,并做到“五查问”:即严格审查批办案件反映的问题是否全部查清,调查结论是否明确,问题解决是否彻底,办结报告的格式是否规范,办理结果群众是否满意。

    二是强化为民意识,不断加大对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力度。在对待信访问题上,多从主观方面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改进措施,不推、不拖、不躲、不耍态度,实行“定领导责任、定责任人、定化解措施、定化解时限、定化解实效”的“五定”措施和“严格实行督查督办,严格实行量化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的“三严格”措施,积极主动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好、落实好。

   三是强化监督意识,不断加大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办理力度。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领导责任机制,成立党组书记、院长为联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督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重要案件,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相关案件督办工作,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不折不扣地办理好。同时,公开向社会承诺:凡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关注案件办理不力的领导不能担任法院领导;凡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态度不端正的法官不配当法官。

   四是强化质量意识,不断加大对上级法院发还改判案件办理力度。焦作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质量问题,积极在全院审判人员中开展四评活动:即发还改判案件评议、庭审质量评析、案件常规评查、裁判文书评比活动。针对以上指标,建立“审判日志”制度,办案法官、各业务庭每月自查一次,每季度小结一次,承担管理职责的部门,抓好督促检查,定期检查审判日志,每月通报一次,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院评析会,“四评”结果计入绩效考核范围,奖优罚劣。

    五是强化效率意识,不断加大对长期未结和超审限案件办理力度。要求审判人员树立正确的质效观,从思想上对长期未结案件和超审限案件引起高度重视。同时,建立每日零报告、每周情况通报和督办考核三项制度,要求中院相关业务部门每日下午6时前,安排专人将本单位当日办结案件的明细表直接报送市中院审管办;于每周五下午5时前,将本单位本周所有已结案件的结案裁判文书正本(3份),依法有效送达结案裁判文书的送达凭证或办理邮寄(公告)送达的相关手续复印件(3份)一并报送中院审管办登记备案;审管办每周一将上周各单位的总体结案情况分析排名后,进行书面通报;对于长期未结案件存量较大的相关业务部门,要向中院党组说明情况,并按照年度绩效考核具体规定进行相应扣分。

    六是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办理力度。“瘦肉精”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焦作中院勇担社会责任,迅速行动,提前介入,积极应对,并及时提级审理社会影响重大的刘襄等五人生产、销售“瘦肉精”案,同时做好基层法院审理其它该类案件的指导工作。截至目前,焦作法院已成功公开开庭审理七起“瘦肉精”案件,其中焦作中院审理的刘襄等五人生产、销售“瘦肉精”案,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400多家媒体进行了现场采访、电视直播、网络视频直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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