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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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副院长刘明到沁阳法院调研

  发布时间:2009-06-03 11:07:16


    6月2日上午,焦作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明到沁阳法院调研,并和沁阳法院班子成员进行了座谈。

    刘明副院长首先听取了沁阳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调解年活动、清理积案活动、制度落实年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在对沁阳法院的工作表示肯定与支持的同时,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以制度落实年活动为载体,杜绝“棚架”现象。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不光要有宏观的实施方案,更要出台具体的执行方案,要有具体的做法和措施,保证活动最终目标的实现。二是要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促进队伍建设。要教育每个干警树立党风廉政意识,管住自己的言行举止。要更加强化“一岗双责”,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监督。三是以解决涉诉信访为重心,强化责任意识。在当前严峻的信访形势下,法院要按照“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的总体要求。时刻绷紧信访这根弦,每个干警都要树立信访责任意识。四是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服务党的大局。刘明强调,要多联系、多请示、多汇报,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理解和支持。要服从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他指出,在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开展好“企业服务年”是党委政府工作的一项重大中心工作,法院要站在服务企业就是“保民生”的高度,扎实开展好这项工作。

    调研会后,刘明还和沁阳当地企业的代表们进行了座谈,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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