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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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区法院四项措施抓好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11-09-13 16:08:23


   中站区人民法院将案件质量视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作为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在审判实践中积极采取措施狠抓案件质量工作,力促案件质量不断得到提升。  

    一是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审判效率。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将立、审、执、归档等工作程序全部细化,明确整个案件在法院各个阶段的期限,切实提高审判效率。  

    二是完善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强化精细管理。通过监管立案、观摩庭审、抽查裁判文书、询访当事人等方式,不断拓展案件质量监督的范围,实现案后评查向案件全程同步监督的转化。同时,注重细化案件评查项目,量化评价标准,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做到有规可依。  

    三是加强内部监管机制建设,规范干警行为。加强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的检查督导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审委会工作制度,加强审委会对疑难案件的指导力度。进一步加强审管办、审监庭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督导作用,确保其检查监督日常化、常态化。  

    四是建立审判信息沟通协调机制,统一法律适用。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协调,深化对重大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适用法律标准的统一认识,加强对发回重审案件原因的统一探讨,努力减少因上下级法院认识不一致而导致案件发回改判现象,切实树立法院权威,确保当事人服判息诉。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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