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在部分农村,孝敬老人、赡养老人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却正在受到亵渎。据孟州市人民法院司法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赡养纠纷案件立案16件,审结25件(含旧存),申请执行28件,执结23件(含旧存),执结率82%;2006年赡养纠纷案件立案25件,审结32件(含旧存),申请执行33件,执结26件,执结率79%;2007年赡养纠纷案件立案47件,审结42件,申请执行44件,执结33件,执结率75%;2008年赡养纠纷案件立案33件,审结38件(含旧存),申请执行36件,执结26件,执结率72%。
针对这种情况,孟州市人民法院提出“三个注重”的解决办法:
注重调解。赡养纠纷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都要注重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重点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使赡养义务人主动履行赡养义务。
注重策略。赡养纠纷案件的执行要讲求一案一策,针对确属暂时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应当从实际出发,采用限期履行或分期执行的办法;针对部分特困案件当事人,要适时纳入执行救助保障体系,确保案结事了;针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有意常年外出不归,逃避履行赡养义务的当事人,要抓住时机依法强制执行。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改工作纳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社会养老保障机制有望进一步完善,这也必将对赡养纠纷案件的执行起到积极作用。
注重效果。赡养纠纷案件的执行要联合社会各部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威慑效应。在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孟州市人民法院向纪检监察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给予拒绝赡养83岁老母的孟州市化工镇南开仪村党员卫某党内纪律处分。日前,经过调查核实,孟州市纪委给予卫某开除党籍处分。这个案件的处理在周边村镇引起了广泛关注,切实起到执行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