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青年醉倒路边,两好心人上前相助。不料,在将该女青年送到家后,其中一人产生邪念,对女青年欲行强奸。最终,因为一念之差,本想做好事的康某成了做坏事的恶人而身陷囹圄。近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康某犯强奸未遂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2010年12月16日21时许,23岁的康某和朋友李某一起吃过饭后相伴回家。当二人行至中站区某小区门口时,前面一名骑着电动车的女青年突然摔倒在地,坐在车后座上的小女孩顿时大哭起来。康某、李某以及小区保安三人看到后,急忙上前帮忙。当发现女青年因醉酒而行动不便,其身旁的小女孩还需要照顾时,康某和李某决定将女青年送回家,女青年的电动车暂时放在小区门岗处由保安代为保管。
然而,二人将女青年送到家中后,女青年开始索要自己的电动车。于是,李某返回现场去推,屋里只剩下康某和那名女青年。此时,康某起了邪念,不顾女青年的反抗,将其身上衣服脱掉。女青年大声呼救,并拿起手机报警。心慌意乱的康某抢下手机夺路而逃,并将客厅内一个皮包里的600元钱拿走。
第二天,慑于公安机关的压力,康某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