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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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密友今成仇 为钱翻脸丢友谊

  发布时间:2011-09-26 09:08:47


    英国伟大的剧作家莎士比亚说过:有很多良友,胜于有很多财富。可现实中的人们却总是抵御不住金钱、利益的诱惑,而将友谊抛于脑后。马村区法院近日就审结了一起因征地补偿费分配,朋友之间对簿公堂的案件。

    宋红艳和张玉夫妇是多年的老朋友,两家平时有点什么事,都会打个招呼,互相帮忙。2000年的时候,张玉所在的村子建造蔬菜大棚,限定仅本村村民具有申报资格。由申报建造蔬菜大棚的村民自己出资,村委统一筹建,建成后由申报村民承包使用。宋红艳想承包个大棚经营,可她不是该村的村民。于是就和老朋友张玉商量,由张玉以其名义向村委会承包了两个大棚,两家各经营一个。宋红艳将建造大棚的投资款4000元交给了张玉。大棚建成后,两家各自经营,互相之间没少照应。张玉也没有额外的收取其他费用。2009年,由于规划征地,蔬菜大棚所占土地被征用,占地单位对土地上的大棚进行了补偿。补偿款由村委会依照申报名额进行了发放,张玉领走了两个大棚的款共计42000元。宋红艳知道后向张玉夫妇要其中一个棚的赔偿款21000元。张玉夫妇却推脱不给。多次讨要过程中,双方有争吵到辱骂,甚至发展到动手的地步。宋红艳一气之下将张玉夫妇告上了法庭。

    马村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宋红艳作为大棚的实际投资人,有权获得大棚的赔偿款。但其承包经营大棚的机会获得是由张玉提供的,宋红艳种植期间未支付任何费用,应给予适当补偿。故判决宋玉夫妇支付宋红艳大棚补偿款15000元。

    把友谊归结为利益的人,是把友谊中最宝贵的东西够小了。所以,择友宜慎,弃之更宜慎。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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