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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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法院实行陪审员全程参审参调参访妇女案件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09-26 18:17:27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妇女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解放区法院对所有妇女案件实行陪审员全程参审参调参访,不仅维护了弱势妇女的合法权益,也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止9月中旬,该院陪审员共参审参调妇女案件86起,其中判决26起,调解案件60起,回访妇女当事人75人,无一上诉或上访。

    一是庭前注重做好当事人心理疏导工作。针对每起不同的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该院确定合适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在开庭前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前调解,并利用其擅长做妇女工作的优势,在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的同时,注重做好弱势妇女的安抚工作,引导当事人尽可能的以调解结案,以达成双赢效果。

    二是庭中陪审参调,为弱势妇女筑牢司法屏障。对庭前调解不成的妇女案件,在庭中,人民陪审员以其中立的身份和职业优势,全程陪审参调,最大限度地保护弱势妇女的合法权益;对因家庭暴力、外遇引发的离婚案件,在合议庭合议时尽可能的依法支持无过错女方的诉讼请求。

    三是判后主动参与沟通释法。在庭后,人民陪审员以中立亲和力、职业优势和社会普通成员的特殊身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积极为女当事人释法解疑,消除其的法律疑虑,使其在服法息诉的同时,也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四是案后跟踪回访。对于所有已结涉及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在案后积极参与跟踪回访,了解案件后续履行情况;同时对回访中发现的生活特困女当事人,陪审员和该院一起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其生活困难,让弱势妇女在感受司法温暖的同时,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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