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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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法官不远千里调解案件九十岁老妪连声称赞

  发布时间:2011-09-30 11:34:33


    “法官不远千里来为我的案件进行调解,我真是感谢你们!”当焦作中院的法官驱车千里到江苏省徐州市调解案件时,该案年近九十的当事人李素珍连声对法官称赞。9月30日,笔者从焦作中院了解到,该院法官通过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认真细致的做工作,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再审案件。

    申请再审人李素珍与被申请人秦新杰、祁银平因房屋买卖合同,不服焦作中院判决,向河南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指令再审后,该院承办法官通过查阅卷宗材料,查明,李素珍与秦新杰是亲戚关系,祁银平原来是李素珍的儿媳,李素珍的儿子秦家骧死亡后,祁银平改嫁他人,期间祁银平与秦新杰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李素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确认二被告之间的房屋没买关系无效。

    为妥善解决纠纷,焦作中院的法官们多次来到武陟考察现场,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执房屋因为年代久远,已经不能居住,双方当事人之所以打官司,主要在于祖上有矛盾,双方当事人只不过是在“打气”。为此,承办法官通过面对面,电话谈心等方式多次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但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始终不肯让步,案件陷入僵局。

    考虑到申请再审人李素珍年事已高,已经九十高龄,开庭时没有出庭应诉,承办法官就不远千里,亲自来到江苏省徐州市,认真倾听老人家对此事的看法和建议。老人家为法官的办案精神所打动,考虑到自己是长辈,今后也不会再回武陟老家,采纳承办法官的建议,同意案件调解,并当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据此,一起亲属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就此画上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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