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案件快报

为争一个计算器,一个轻伤一住监

  发布时间:2011-10-11 09:19:51


    年轻象征着朝气和希望,同时也是冲动和浮躁的代名词。只有当浮躁被扎实所代替,冲动被理智所折服,才是长大的表现。

    日前,马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张杨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事情起因其实很简单。张杨和小李都是二十出头,是一个单位的同事,两人办公桌相对,平时关系很好。这天上班,两人各自忙于自己手里的工作,在计算数据时,两人都需要使用计算器。可桌上只有一个计算器,两人便争着使用。刚开始并没有认真,可争到后来,两个年轻人谁也不愿在同事面前认输。便发生了争吵,张杨更是挥起拳头朝小李的左眼打去。可这一拳却将小李的左眼眶内侧壁打骨折了,经鉴定构成了轻伤。马村区法院经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杨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朱建锋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