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警车管理的有关规定,达到既方便工作又树立形象的目的,马村区法院年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本院警车管理。
一是成立车队,全面管理协调全院警车。由一名办公室副主任兼任车队队长,负责全院警车购置、检验、上牌、日常维护修理、安全行车教育等,同时,干警用车、零部件更换等除报各自主管审批外,还须报车队队长签署,加强统一管理。
二是节能减耗,严格控制警车出行。每次使用警车,都要履行派车手续,并在出大门时,将派车单交门岗留存一份,门岗将该车离院时间和回院时间详细记载于该派车单,每月月底汇总每辆车的出车次数和耗油量,并张榜公示。无派车单者将严禁出行。此举有效控制了警车油耗和公车私用。
三是严格制度,落实规定不打折。每月召开警车使用会,每月开展“安全文明驾驶号”评选活动,不断强化警车使用的制度教育,不断用反面事例警示干警。同时,认真履行上级有关警车管理的特别规定,假日警车一律封存、不准驾警车进景区、不在楼堂馆所门前停放等,一旦发现违规现象,严肃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