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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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一庭结合人大评议意见狠抓窗口建设求实效

  发布时间:2011-10-12 09:10:26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司法人员的评议意见,结合我院开展的“接受人大评议意见整改提高月”的要求,立案一庭重点在窗口建设上进行了进一步整改,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正确认识人大评议工作。学习人大的评议意见后,立案一庭组织干警重新学习,大家认为,人大评议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人大的评议是客观中肯的,提出的问题是现实存在的,整改的要求也是切实可行的,对改善工作作风,完善窗口形象,提高法院形象具有重要作用。

    二、在坚持利民便民上的基础上,结合我院承诺的十件实事要求,科学设置了休息凳、老花镜、饮水机等,并坚持导诉制度,第一时间为群众排忧解难;同时绘制了立案审判流程图,打印了文书样式搁置于立案大厅显眼位置,使群众一目了然、一看便知,方便诉讼。

    三、注重硬件建设的同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立案大厅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完成进一步硬件升级后,软件实力也不得落伍。我们实行一站式诉讼服务,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证据,确保齐全条件下,一次性通过审查立案,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清楚,避免当事人跑第二趟。并对农民工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及时审查、及时立案、及时排期,力争尽快进入审理环节,提高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时效性。

    四是严格诉讼费缓减免审批程序,保证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将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等13类当事人列为减缓免诉讼费的对象。凡是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司法精神,对伤残人士、年老体弱及行动不方便者,承办法官亲自将司法救助通知书送到当事人手中。今年以来,共为28起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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