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立案一庭针对邮政速递公司在送达法律文书时存在效率不高、制度不规范等现象,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取得了明显成效。
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为方便工作、提高效率,我院早在2000年就与邮局签订了邮政速递合同,将绝大部分法律文书交由邮局送达,十几年来,邮寄送达为法院审判业务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实现了多赢效果。然而,该庭调研中发现,送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同程度影响了审判效率和法院形象,一是邮寄送达时间过长。有的案件直到开庭后、审理结束依然不见送达回执,直接影响案件结案和卷宗的移送、归档。二是回执反馈不及时。按照协议约定,邮寄送达本地区的5日,省内及全国15日内完成,然而,部分邮件超出此期限,回执不及时,开庭前查询电话11183才能确认是否送达。据初步统计,约20%-30%的回执直到开庭后才反馈法院,个别开庭传票由于送达不及时影响开庭,不得不再次送达。三是邮寄送达责任心不强。个别投递员责任心不强,投递时家中正好无人,便不再投递致使邮件被退回;有的靠电话联系,电话联系不到的不再投递;有的没有依法送达本人或成年家属,而是交由未成年人或邻居或另一方当事人;更严重是丢失送达回执。
为此,立案一庭专门召开座谈会,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并于7月8日制作司法建议以期规范速递公司管理,进一步提高投递效率。司法建议后,速递公司迅速召开县区工作会议,针对司法建议,于7月15日下发《关于加强管理,精心操作,确保法院专递有效送达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分公司、市公司各揽投部严格执行。
3个月以来,邮寄送达的效率明显提高,工作质量明显改善,一是回执反馈的天数从以前的5-8天缩短至现在的3-5天,基本上能在开庭前收到送达回执,未出现影响庭审现象发生。二是不合法投递现象基本杜绝,针对以前由他人代收或未成年家属代收等现象,该局专门在邮单第一联印章提醒“投递员请注意:如果是他人代收,请注明代收关系”字样,依法送达的观念进一步在投递工作中加强。三是改退批条记载内容更详细了,一改以往退改批注简单,敷衍应付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