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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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法院四举措破解涉及特殊主体案件“执行难”

  发布时间:2009-06-08 10:48:49


    自集中清理积案活动开展以来,武陟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多管齐下,努力破解涉及执行村委会等特殊主体的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对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案件,党委、政府及县政法委高度重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永昌在全县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强调,各被执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协助清理积案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目标。县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对特殊主体案件建立领导包案责任制,要求各特殊主体被执行单位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执行机关做好相关工作,从而有力的推动法院执行涉及村委会、乡政府等特殊主体案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一些有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了曝光,通过新闻媒体对清积活动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报道,开展切实有效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讲究执行方法。在涉及政府机关等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建立执行工作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建立特困群体执行救助专项基金制度,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完善执行监督制约机制,实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院执行工作的整体优势和效能。对于确实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单位,在保证其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对其可供执行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以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以提高执行公信力为重点,大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强执行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健全执行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执行行为,恪守“五个严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做到严格执行与公正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有机结合,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

    目前,涉及武陟县行政机关、乡镇、村委会等特殊主体的执行案件已全部执结,执结率达100%。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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