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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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顾交警制止醉驾逃逸 大胆“醉鬼”被判刑罚

  发布时间:2011-10-17 14:43:45


    本来朋友的车辆被交警查扣去求情,谁知借醉酒,不顾交警制止驾车逃逸,上演了一场警察围追堵截抓“醉鬼”的闹剧。10月14日,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决李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法院查明:2011年9月5日晚,被告人李某与朋友张某等人在焦作市人民路一饭店吃饭,期间,李某与其他三人分喝了两瓶白酒。正喝的尽兴之时,张某的司机打来电话,称其开的工程车被交警拦住,让其去讲情,张某遂开车带着李某前往。22时左右张某与李某赶到,张某打电话期间,李某称将要把工程车挪一下,将车钥匙从工程车司机处要走,结果李某拿钥匙上车后直接开着工程车逃逸,两名正在处理问题的交警遂驾驶警车追赶。在追赶过程中,交警多次用喊话器让李某停下,并用手电示意其停车,但李某拒不停车,反而加速逃窜。当途经一条泥泞路时,李某突然停车,警车也在其后面停车,并用喊话器让其下车接受检查,但李某突然倒车撞击警车后继续逃窜,当行至某工厂门口时,两名交警才将李某开的工程车拦下。经检测,被告人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6mg/100ml系醉酒。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因其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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