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的安全性,针对第四季度是机关安全易出问题的时间段,且院审判庭正在装修改造,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成为法警工作的重中之重,焦作中院实施以下四项措施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法院全体干警的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审判大庭干警值班制度。当班干警须坚守岗位,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必须着警服,佩戴制式标志,保持警容严整,带齐警械具上岗,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和值班记录。
二是加强办公区域巡查力度。进一步增强巡查制度,对重点区域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重点排查闲杂人员和寻衅滋事人员,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门岗进出人员和车辆登记检查。严格落实来访登记制度,克服人员少的问题,抽调法警携带安检设备和保安一起对外来人员做好安全检查,严防危险物品进入办公区域。
四是做好不稳定人员的排查工作。及时与业务庭室协调对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排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案件和重点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制定应对措施,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好正常的办公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