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的一天,在中院行政庭408办公室,办案法官在和一方诉讼当事人愉快地交谈。经了解,这位诉讼当事人罗某是我市修武县人,也是市县两级法院“挂号”的上访户,因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一案,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院上诉。为了排查信访隐患,在开庭日的前几天,承办法官邀请罗某在法院面谈。从案内到案外,谈社会,谈生活。两个小时后,罗某当场表态,撤回上诉,服判息诉。这只是焦作中院行政庭在开展“排查信访隐患在苗头,化解官民矛盾不分庭前庭后”活动中的一个成功案例。截止2011年10月10日,全庭共审理一审案件122件,调撤率98;受理二审案件76件,协调撤诉率73。其中个人协调撤诉率最高为90%。和和谐审判的结果是收案数比去年增加198%,没有新增一起信访案件,真正实现了审判的良性循环。他们的做法是:
一、抓好调解法 。了解当事人的隐性诉求和表面诉求,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和其交朋友。通过公心引导,恒心沟通。诚心促进和耐心说服,讲究调解的艺术和手法,效果显著。
二、抓好全程调解。即抓好送达文书和答辩阶段调解、开庭期间、庭后跟踪调解。办案主导思想就是调解不分庭上庭下、庭前庭后。利用一切时间,穷尽一切手段。一般案件合议庭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庭长、主管院长参与,力争案结事了。
三、抓好“四个依托”即依托人民调解员调解,依托人民陪审员调解、依托说情人调解、依托行政机关调解。通过内外部力量的结合,做到优势互补,共同化解官民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