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铃还需系铃人”,修武县法院法官巧妙利用当事人知根知底的“说情人”参与一些案件的调解,不仅起到事半功倍效果,社会效果也极佳。
72岁的宋某。因其养子长期对其生活不管不问,得病不给治,不尽赡养义务。老汉孤苦无依,在无奈和悲愤中,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欲将其养子撵出家门。法官接到这起案件后,了解到双方对立情绪极大,特别是原告起诉到法院后,被告对原告宋某更为不满,双方矛盾有增无减。被告并声称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离开老人。为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法官正好利用中秋时节之时,主动邀请宋某所在村的村委会干部出面“说情”参与调解,村委干部知道,原被告双方已一起生活多年,有一定感情,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也耐心对当事人做工作,当事人双方看到法官放弃中秋佳节不过,来给他们解决问题,也很感动,最终父子相互礼让,放弃前嫌。就地化解了这起纠纷。
再如一起离婚案件,赵某诉丈夫王某离婚,双方已结婚多年,女方迫切要求离婚,且有一个两岁多的女儿,但二人却因感情不和分居已两年有余。依照法律的规定应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但为了挽救这个家庭,法官就主动到女方家中,召集她的哥哥、弟弟、同学朋友六、七个人做“说情人”,去做女方思想工作。最终使女方认识到夫妻双方离婚,受到伤害最大的还是女儿,小孩子需要在一个和睦的家庭环境中成长,需要有一对恩爱和气的父母来培养、教育。女方及其父母,再看看这么多热心“说情人”,为了他们的家庭幸福,并三番五次的来回奔跑,心里怨气终于化解,当天夫妻双方重归于好,破镜重圆。今年以来,该法院通过“说情人 ”调解案件100多起,社会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