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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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最高法院在焦作召开《行政诉讼法》修改调研会

  发布时间:2011-10-20 14:20:16


    10月19日,全国人大、最高法院《行政诉讼法》修改调研组一行5人,在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王超英的带领下莅临焦作调研。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阎伟、省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勇,焦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金贵,以及新乡中院、濮阳中院、商丘中院、焦作中院、获嘉法院和焦作各基层法院的行政庭庭长参加了调研会。

    王超英及与会人员首先到焦作市山阳区法院现场旁听了了一起“不服公安交通行政处罚”行政案件的观摩庭,该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撤诉。

    当天下午,调研组召开了《行政诉讼法》修改研讨会,围绕“起诉和受理、起诉期限修改”,“证据修改”、“庭审程序修改”、“简易程序修改”、“协调制度修改”、“判决方式修改”、“非诉执行修改”七个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新乡中院、濮阳中院、商丘中院、解放法院等七个法院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不作为案件判后执行的问题”、“农村少年儿童辍学问题由谁来提起诉讼”等具体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王超英对法官们提出的建议一一作了解答,并高度评价了基层法院的工作,同时希望广大法官继续关注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稳步解决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各项问题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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