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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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区法院案件当事人庭上“抓阄”敲定鉴定机构

  发布时间:2011-10-21 08:25:55


    “经刚才原、被告各方抓阄,结果是:焦作正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为本案原告张某要求对道路交通事故给其造成的伤残进行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你们各方对今天选择鉴定机构程序和结果的合法性、公正性有何意见?”法院工作人员的话音一落,当事人就笑着说:“这个办法透明公正,我们没意见。”各方当事人核对选择鉴定机构笔录后,愉快地签了字。这是10月19日上午,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组织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四方当事人到场采取抓阄的形式选取鉴定机构的场面。

    为确保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有序,该院坚决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上级法院有关司法鉴定的规定,坚持审鉴分离,凡案件需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均由本院技术室统一办理对外委托事项,并将其纳入审判工作流程管理。针对在选择鉴定机构环节上易产生当事人疑虑或司法腐败的可能性,重点放在了旨在增强选择鉴定机构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的选择方法上,坚持依法当事人协商选择或随机选择。在采用随机选择的形式时,因地制宜,将群众喜闻乐见的“抓阄”作为随机选择的形式,使选择鉴定机构的过程展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从根本上打消了当事人的疑虑,并且杜绝了暗箱操作发生腐败的可能性。

    多年来以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严格规范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程序,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已委托鉴定案件257件,无因选择鉴定机构存在问题而发生错案,保障了案件的顺利审理或执行。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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