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法院要闻

解放区法院“四结合”做好棚改纠纷案件专项巡回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1-10-25 16:34:08


    为及时化解今年解放辖区棚户区改造拆迁量大、涉及面广、人员复杂而引发的棚户改造区房产转让纠纷、行政诉讼争议等纠纷,自8月份以来,解放区法院采取“四结合”措施,在焦西等四个棚户改造区轮流进行专项巡回审判,以案普法,现场解答,为棚户区拆迁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全力提供司法服务,效果较好。截止9月27日,该院共巡回调解棚改区房产转让纠纷案件8起,现场审判2起,巡回审判行政诉讼案件3起,促使双方达成和解1起。

    一是与社区相结合,做好巡回审判预案。该院对焦西、焦北、七百间、王褚四个棚户改造区中出现的棚改纠纷问题进行分类,建好台帐,主动与纠纷较为集中的社区相结合,提前选好巡回审判地址,发布巡回审判日期,邀请社区群众届时旁听,从各方面做好巡回审判预案,确保专项巡回审判在顺利进行的同时,以案普法,从广度、深度上做好棚户区拆迁改造的法律宣传工作。

    二是与群众司法需求相合,现场调判,就地收案。该院巡回法庭选择该棚改区出现的典型案件,在纠纷发生集中的社区进行巡回调解,现场审判。在庭审释法后,巡回法官主动深入棚改社区,及时排查棚改中所出现的矛盾纠纷,主动介入,现场入户调解,调解不成且符合立案条件,则就地收案,快审快结,以减轻棚改区群众诉累。

    三是与棚改工作相结合,多形式做好法律宣传。该院将棚改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相关政策、易出现的纠纷问题及解决方法印制成小册子,在开庭前,由巡回法官对旁听群众发放。庭审后,巡回法官以案说法,现场对旁听群众普及棚改中相关的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法律问题,提供棚改法律咨询,引导其主动参与、支持、配合棚改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恶性事件的发生。  

    四是与行政职能部门相结合,及时提出司法建议。该院巡回法庭利用深入到社区调解、审判时机,积极征求棚户区群众对棚改的意见及建议,并对排查出来的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并提出司法建议,力促从源头消除各种纠纷,确保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朱建锋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