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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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电信职工踩点 借口换钱盗窃获罚

  发布时间:2011-10-28 16:02:48


   三名无业男假冒电信职工架线进行踩点,以零钱换整钱借口得知户主放钱地点实施盗窃。近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安军、李晓峰、李同平单处罚金各4400元人民币。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4月20日中午,被告人王安军、李晓峰、李同平经过预谋后,由王安平、李晓峰假冒电信公司职工,窜至温县被害人刘长根家,李同平负责在外开车接应。王安军、李晓峰以电信公司架线的名义和刘长根聊天,没有一点防备的刘长根对他们很是热情。聊天过程中,王安平以用零钱换整钱的借口得知刘长根家中放钱的地方,随后王安平找借口将刘长根支开,李晓峰趁机将刘长根家中的2200元现金盗走,两人迅速离开,与开车在外等候的李同平会后,仓皇溜走。案发后,赃款已追回退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安军、李晓峰、李同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 ,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安军、李晓峰、李同平在共同犯罪中相互配合,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因三名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且该案涉案赃款已追退给被害人,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三人作出以上判决。

(文中姓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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