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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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村法院五项措施促“执行攻坚月”活动扎实开展

  发布时间:2011-10-31 13:49:55


    马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员参战,制定五项措施,下大力气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规避执行的案件。

    一是确定清理积案重点。确定了五类重点需集中清理的积案为:涉及赡养费、扶养费、抚育和教育费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追索医疗费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上级督办的案件,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以及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

    二是明确执行策略。在执行玫坚月活动中,既要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又要处理好清理执行积案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既要严格依法执行,又要讲究执行艺术,注意执行方法。    树立法院形象。我院要求执行人员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自觉做到公开、公正、文明执行。

    三是明确监督指导。对未结执行案件进行认真分析,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受干扰的案件,依法向上级法院报请提级执行或指定执行。

    四是上访户登记备案制度,凡涉案当事人越级上访或有超级上访、进京上访苗头的,均在查明涉案案情、上访原因的基础上,建立专人专档,对于当事人越级上访的实行倒查。对于接待不认真负责或态度粗暴、蛮横,导致当事人超级上访的,或怂恿、纵容当事人超级上访的,除予以公开批评外,年终不得评先。

     五是限期结案制度。每周各执行组长汇报各组执行案件情况,对于在活动期间没有到及时执结的案件,或者因消极执行引起严重后果的,年度不得评先,依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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