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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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拒检查 打骂警察法不容

  发布时间:2011-11-04 17:51:35


    醉酒驾驶被警察拦住要求依法接受检查,但醉驾者不但拒绝检查,反而打骂警察。近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魏某拘役五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3月30日21时许,焦作市公安局交警巡防大队民警在焦作市山阳区交叉路口依法查处酒后驾驶时,一辆面包车拒绝接受检查,并继续行驶至迎宾路与丰收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民警李某、张某将该车拦下并欲对司机进行例行检查,乘坐该辆面包车的被告人魏某及贾某、王某(上述二人已判刑)等人遂下车对民警谩骂、推桑、殴打,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魏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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