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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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迅速落实“农民工工资案件”和“法官村长”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1-11-14 11:39:05


    11月10日,全省法院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暨“法官村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焦作中院立即召开全市法院电视电话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金贵就迅速贯彻落实张立勇院长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要立即成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民事的副院长和执行局局长任副组长,下设活动办公室,市中院活动办公室设在民一庭。

    二要认真做好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各基层法院要在11月15日前将有关台账报至市中院活动办,市中院汇总后于11月16日前报到省法院活动办。

    三要按照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方案和张立勇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对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确保进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

    四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通报案件办理进度,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对各基层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对措施不力,工作不负责任的法院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开展好的法院大力表彰,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五要积极开展“法官村长”工作。市中院党组要召开专门会议,对“法官村长”推广工作进行具体研究部署,各基层法院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法官村长”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在一个月之内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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