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审判人员人身安全,今年以来,山阳区法院结合本院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机关安全运转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该院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打击犯罪、化解民商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中肩负着神圣使命和职责。同时,人民法院自身的安全保卫工作涉及到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社会的安宁、公共财产的安全和干警的人身安全。因此,全院各部门必须紧绷“办案安全第一”这根弦,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每一件事,每一个人安全平安。
为确保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有章可循,该院做好对庭审安全、交通安全、财务安全、档案安全和防火防盗等安全方面的各种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加强领导,首先落实和执行好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增强安保责任心。各门采取相应措施,主管领导、庭室负责人亲自抓,把安保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办公大楼、法庭办公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微机房、机要室、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要重点防范,加大安全保卫工作力度;其次要加强车辆管理,增强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严防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保隐患和漏洞,确保全院无财产损失、无干警受伤。
该院在办案安全防范措施中明确规定,各部门要做到畅通信息渠道,增强工作合力,全体干警要警钟长鸣,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严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即刻汇报院领导,并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层层汇报,要求对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将突发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