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在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许良中心法庭,孟某等三名民工代表,为36名农民工兄弟一一签下了一份份给付工资协议,当他们签完厚厚一摞协议后,感激得对法官说:没想到我们的案件这么快就结案了,谢谢你们!
2011年5月家住本县农村的孟某、张某等36名民工为同是本县的孟某某打工,为其在本县一家工厂进行工程改造,工程结束后,孟某某欠36名农民工工资8.5万余元,打工农民找孟某某多次讨要工钱,但孟某某以各种理由拒不给付工资,36名农民工为此先后到劳动局、信访局等有关部门上访讨要工资,有关部门对此欠薪纠纷也积极协调。9月份,孟某某为36名农民工打了欠据,证明欠工资数额,但仍未支付工资,无奈之下,11月30日,36名农民工将孟某某诉至法院,运用法律讨回自己的公道。博爱县人民法院立案后,立即将此欠薪纠纷案件进入特别程序,从减、从快进行审理,并成立了以院长杨永康为组长、以主管副院长李纯裕和案件所辖许良法庭庭长、副庭长为成员的处理欠薪纠纷案件领导小组,对此案快审快结。在一个星期的处理调解工作中,该法院从领导到主审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工作,从多方进行了大量的调解。
12月7日,经过法官的最后努力,被告双方一致达成协议,被告孟某某于2012年2月28日前将所欠36名农民工工资8.5万余元一次付予农民工,使此欠薪纠纷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