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揭牌仪式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焦作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杨联军宣读了《关于在全市法院设立金融审判庭的意见》。全市金融企业负责人、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和两级法院主管民事副院长、民庭庭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焦作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利学主持会议。
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相如、焦作中院院长江金贵共同为“金融审判庭”的成立揭牌。同时,焦作市保险业协会、焦作市银监局、焦作市人民政府金融办也对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的成立表示祝贺。
据了解,近年来,全市法院受理的各类金融类案件呈现数量逐年上升、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涉案标的额相对较高、处理难度大等显著特点。特别是因金融纠纷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进而引发其他民商事纠纷和社会问题,案件连锁效应增强。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进一步深入,各种新的经济问题和经济现象层出不穷,证券、期货、公司、票据等案件逐渐增多,相关的立法空白滞后的情况也越来越多,给案件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许多案件纠纷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处理不当极易激化社会矛盾。
在揭牌仪式上,焦作中院院长江金贵表示,设立金融审判庭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需要,也是奋力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的需要。设立金融审判庭,对在中原经济区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涉金融案件实行集中受理、审理,有利于发挥审判专业优势,有利于研判经济金融形势,有利于提高涉金融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将对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促进我市金融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设立金融审判庭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需要。
江金贵强调,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金融审判庭的职能作用,建立“便捷、服务、高效”的金融案件绿色审判通道,对金融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加快审理进度,完善并创新金融案件执行工作机制,加大对金融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要以此为契机,优化审判资源的配置,细化审判业务的分类,总结审判实务的经验,通过不断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更好地发挥法院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的职能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更加有力地保障辖区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