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法院要闻

耄耋老人状告子女要求“常回家看看”

  发布时间:2011-12-19 16:59:16


    12月15日,河南省山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赡养纠纷案。原告张老汉夫妇与被告其子张甲、张乙,其女张丙、张丁为精神赡养纠纷一案,经过法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在当地村组干部的见证下,达成了谅解,一家人和睦如初,原告当庭撤回了起诉。

    原告张老汉夫妇现年已是81岁高龄的古稀老人,他们有俩儿俩女。长子一家在外地生意,每年给老人寄点钱,俩女都已出嫁,次子虽在家但不和老人一起住。四个子女都各自做着自己的生意,虽然经常给老人钱,能满足老人的物质生活,但在精神方面对老人照料少,老人精神极度空虚。老人渴望儿女绕膝、含饴弄孙。在多次央求子女回家未果的情况下,老人作为原告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在家的子女勤看望原告,外出不在家的每月至少打一次电话问候原告;如果原告住院,子女们都要到医院照顾。

    法庭接状后,专门和长期在外的长子联系,在村组干部在场的情况下,将两位老人和他们的四个子女约到村部进行调解。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对双方做思想教育工作,四个子女也认识到自己在赡养老人方面的不足,长子首先表态,自己在外只顾忙,平时很少给父母打个电话,做得不对,以后按父母的要求,不能回家,就常打电话。次子接着表态,有时也请父母到家中吃饭,虽常见面,但不注意父母的精神需要,今后一定要对父母嘘寒问暖,多说说家常话。俩女儿也表态,以前照顾父母不够,以后要经常回家看望父母。父母看到子女的态度,很高兴,说,你们作为子女都各自忙着经营自己的生意和家庭,这我们也理解,但不会连说话、吃饭的时间都没有,我们都是80多岁的人啦,体弱多病,需要子女的照顾,你们能经常回家看望我们,说说话,我们就满足了,今天你们有这样的态度,我们不再说什么了,自愿撤回起诉。

    通过法庭中法官们的细心调解,一家人又和和睦睦在一起了。

责任编辑:朱建锋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