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除”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沁阳市法院以案件评查为抓手,把“四类”案件作为重点评查对象,创新评查方式方法,采取“望闻问切”四步法展开案件评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推进“五除”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望”即书面审阅评查。邀请人大法工委、政法委纪工委从事法律工作的领导,社会知名律师,抽调院里具有较高法律水平及丰富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组成案件评查委员会,对“四类”案件所有卷宗进行审阅。案件评查人制作阅卷笔录并“隐名汇报”案情,由委员会全体委员匿名表决,决定案件是否进入听证程序,对决定听证的案件写出案情报告,提交审委会进行听证,实行“一案一汇报、一案一表决、一案一宣布结果”。
“闻”即听取汇报陈述。由案件承办人向评查委员会、进入听证程序的向审委会进行案情汇报,就案件办理进展情况、领导批示意见落实情况、当事人上访理由及处理情况等做具体说明,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开展提出具体建议和措施。
“问”即质询关键问题。在调阅卷宗、陈述听证的基础上由评查委员会或审委会就案件办理过程中需协调解决或调查落实的关键问题向案件承办人质询,案件承办人必须如实陈述,以便评查委员会或审委会全面、客观地掌握案件事实,为案件的正确处理奠定坚实基础。
“切”即作出最终处理结论。案件评查委员会根据评查掌握情况,对确有瑕疵或造成错案以及在社会上引起不良影响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报审委会或院党组批准后执行,加大问责工作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进行全院通报,并及时报上级法院。活动开展以来,案件评查委员会已对排查出来的36起“四类”案件全部进行了评查,其中进入听证程序案件2起,确认瑕疵案件4起,评查问题6个,提出整改意见7条,印发通报2期,对2名承办法官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