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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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女儿为争遗产将亲生父亲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09-06-15 11:20:07


    三个女儿为争夺母亲的遗产,竟将亲生父亲告上法庭。近日,焦作中院受理了这起继承纠纷案件。

    张某与老伴李某经过半生的努力,终于共同购买了一套价值90993元的房产,本以为能安享后半生,老伴却突然不幸逝世。巨大的精神打击让老张痛不欲生。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三个女儿却突然提出要求继承母亲的遗产。张某气愤不已,拒绝了三个女儿的要求。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三个女儿竟将他告上法庭,要求分割父亲和母亲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要求父亲补偿每个女儿11374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三个女儿与其父亲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共同继承母亲的遗产。但是鉴于原告父亲与其母亲长期共同生活、年事已高等因素,可以多分得遗产,判决父亲向三个女儿每人补偿2000元。

    一审判决后,三个女儿不服,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庭审中,三个女儿提交了父亲的工资证明,证明其父亲有收入较高,不应只补偿三个女儿每人2000元,并且提出其父亲对母亲不照顾,经常辱骂,不应酌定考虑父亲与母亲共同生活等因素,三个女儿应分得母亲遗产的四分之三或依法折价34122元。

    焦作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酌定由父亲补偿三个女儿各2000元并无不当,应予维持,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至此,三个女儿状告父亲的继承纠纷画上了句号。然而案件虽然有了结果,但是留给我们的思考远没有结束。

责任编辑: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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