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15日午后 ,焦作市马村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将5.4万元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王小虎的监护人翟某手中,一起长达十三年的恩怨,终于划上了句号。
1998 年3月12日中午,王小虎的父亲王和平,母亲翟某去邻村赶集,让王小虎在家看门,傍晚,王和平夫妻返回,其东邻白某告诉他们,下午他们家门大开,家中无人。王和平回家后问王小虎,王小虎说其下午一直在家,未见白某来过,并到白某家去证实这件事。白某以王小虎故意闹事为由,用扫帚殴打王小虎。王小虎用小椅子将白某额头砸伤。白某大喊救命,引来许多群众围观。经该村村委主任等调解,王小虎跪到白某家的正屋地上给其赔礼道歉,王和平父子表示愿意承担白某的医疗费用。后白某的女婿高某闻讯赶到,朝王小虎的后腰部跺了一脚,王小虎倒在地上,随后又爬起来,继续跪着。
晚22时许白某之子回家后,朝王小虎的右眼部捣了一拳,白某的侄子朝原告身上踢了一脚。当晚王小虎回家后,其父王和平立即去找该村医生给王小虎看病,后王小虎又辗转多家医院诊治,共花费医疗费 7770.7元,交通费1277.3元。经焦作市人民医院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委员会鉴定,王小虎的腰椎间盘突出为此次外伤所致。1999年经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为:1、轻度精神发育迟滞。2、延迟性心因性反应,与被伤害事件有关。2001年经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精神疾病司法委员会再次鉴定,结论为:1、精神分裂症,事件为诱发因素;2、精神发育迟滞—轻度;3、精神残疾中度(二级)。目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2008)山民特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王小虎自2001年11月7日起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母翟某为监护人。
王小虎被殴致伤案件的民事部分在焦作市马村区法院经过三次重审,最终判决白某女婿、儿子、侄子共同赔偿王小虎各项损失9万余元。
2011年初,王小虎申请焦作市马村区法院强制执行。出生于1982年的王小虎如今已近而立之年,一旦发病,家中的亲人都成了他殴打的对象。其父为了官司呕心沥血,不幸已于2010去年去世。
王小虎的案子时间跨度大,其中一名被执行人13年来一直出逃在外,11月份,因为公安的“清网”行动而落网,恰巧王小虎村集体还有没有发放的征地补偿款,村两委表示愿意配合执行。
12 月14日,当执行法官又一次踏进这个多次造访的村子时,却看到了因王小虎发病而砸的一片狼藉的村委,来出警的110警车的挡风玻璃也被王小虎砸碎。本来积极配合执行的村委主任此时却有了犹豫。寒风中,两位执行法官在村委大院站了三个小时和村委班子再次协调该案。王小虎风烛残年的母亲花白的头发,皴裂的双手,却还要给铐在村委门口的王小虎端来白开水解渴。提起儿子的“累累恶行”,这位母亲只是不断地流泪,说着“没办法、没办法”。
最终,深明大义的村委为了全村的稳定和谐,叫来王小虎的两个姐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全力配合法院扣划执行标的款。
12月15日,拿到执行款的王小虎的母亲又一次老泪纵横。
法官后记:这起案件的起因本是一起小事,当事人之间还都沾亲带故,因为谁都不谦让,官司打了13年,每个涉案家庭也拖了13年,王小虎本身的遭遇自不待言,王小虎的父亲等不到最终判决结果撒手人寰,王小虎的母亲风烛残年也还得受到儿子精神疾病的折磨。为白某出气的几个晚辈却也因此葬送了大好的十几年年华,其女婿高某为此出逃13年,13年来,自己父亲去世了,不能回家,儿子结婚了,也不能回家,过着梦魇一般的日子。所谓偿债心安,为什么要让自己欠着别人的呢?当初就该退一步,谁退一步,都会成就大家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