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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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帮朋友“征集”“小姐” 事败露落入法网

  发布时间:2009-06-15 11:32:17


  年纪轻轻就出来闯社会的少女林娟为帮朋友寻觅“小姐”,引诱受骗女孩卖淫,遭到拒绝后让嫖客对其进行了强奸……5月31日,该案在焦作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    

【“征集”小姐】

    林娟是个漂亮活泼的女孩,但从小就很不安分,小学没读完便辍学“跑江湖”了。如今的林娟身上透着一股成熟女人的韵味。

  林娟在市火车站附近的一个理发店找到了工作。平日里林娟帮人洗面、按摩,同事赵红在这里做“小姐”,晚上这里便是她们的“家”。

    闲的时候很是无聊,林娟就经常跑去网吧上网,在网上认识了常二。常二比林娟大三岁,一有时间便来市里找林娟玩,渐渐也和赵红等人熟识了。

  2008年10月初,常二的同事李江说:“某洗浴城将要开业了,我的一朋友在里面领‘小姐’,你赶紧给我找两个‘小姐’。”常二一听这是条赚钱的道儿,立刻答应。随后,常二立即给林娟打电话让她帮忙找人。

   林娟正在寻找合适人选,人就自动“送”上门了。

【“捡”了个小妞】

    2008年10月8日晚,林娟在市火车站附近的大桥下看到了一个独自闲逛的女孩。林娟想到了常二交代她找“小姐”的事情,便赶忙过去找女孩聊聊,打听情况。

    女孩叫李雯,18岁,山西人,父母离异,被人骗到焦作一两个月了,现在在某娱乐城陪酒、陪唱。林娟觉得这就是她要找的合适人选,随后便将李雯带回了理发店。

    “愿意当‘小姐’不?”在理发店,林娟直接问李雯。李雯说,自己只是陪唱,不干小姐。三个年龄相仿的女孩在店里聊了起来,当晚李雯留宿在理发店里。

    10月9日上午,林娟给常二打电话,告诉他找到人了,下午过去让他“验货”。常二高兴地同意。

【“调教”小妞有一手】

    怎样将李雯骗去武陟呢?

    林娟和赵红谎称带李雯去武陟县找朋友玩,三人下午便乘车赶去武陟与常二会合。

    到了武陟县,她们直接去找常二,常二带着他们找了个旅店休息。一会儿,赵红的男朋友也来了,五人便在宾馆一起等侯李江的电话……

    赵红察觉李雯有逃跑的意思,便对其“教训”起来。林娟也加入其中,二人又是扇脸、又是拿皮带抽打,李雯脸上、身上伤痕累累。“你听话,不要跑,我们会对你好的。”林娟边打边警告李雯。

    最后,二人将李雯的衣服扒光,林娟拿出手机给李雯拍了几张照片。

    担心李江来后李雯不合作,林娟接着对她劝导起来:“出来当小姐的家里条件都不好,你好好干,听我们的,我们不打你,每个人也会对你很好的……”

  李雯最后乖乖听话。

  傍晚,李江打来电话要见人,五人一起来到约定地点。李江给她们照了相,说:“回去给老板看看中不中。”随后便走了,林娟三人找了宾馆住下,常二和赵红的男朋友也离开了。

【女孩被逼遭强奸】

    10月10日下午,林娟接到朋友许强的电话找其玩。傍晚,林娟便带着赵红、李雯去找许强。

    三人来时,正巧许强的朋友赵杰给他打电话:“有没有小闺女耍啊?”

    许强说:“来吧,随你挑。”

    不多时,赵杰来了。

    “就是她。”赵红指着李雯对赵杰说。赵杰便和李雯向一旁走去。两人聊天中,赵杰得知李雯受骗的事情,赵杰决定想办法要救李雯。

    一会儿,林娟过来,看到二人只是谈话,便催促二人发生关系,当林娟看到二人发生性关系后,便离开了。

    事后,几人准备一起吃饭。途中,赵杰将李雯带回了家,并和家人说明了李雯的情况。10月11日,赵杰的家人给了李雯50元钱,李雯打车赶回焦作报警。当日公安机关就将林娟抓获。随后,常二也被逮捕,赵红逃跑。

遂检察机关分别对常二、林娟以强迫卖淫罪、强奸罪起诉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文中人员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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