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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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一巴掌 赔钱又获刑

  发布时间:2012-05-21 09:29:43


    常言道:酒能祝兴,又能乱性。喝少量的酒,能通经活血,烘托氛围。如果喝得过量,小则伤身,大则可能就触犯法律闯出祸来。

    2011年12月,李某与好友推杯论盏过足酒瘾后,醉醺醺回家,途经一商店见熟识的田某正在干活,便上前拉住田某要唠嗑,并要求田某停止施工,但田某没有听从其要求,李某用右手朝田某脸部扇了一巴掌,结果造成田某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造成田某轻伤。

    焦作市马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李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能积极赔偿田某经济损失,取得了田某谅解,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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