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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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贯彻“四个必须”推行“五项制度”

  发布时间:2012-05-21 10:25:44


    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必须强化群众观念,必须坚持源头治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必须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批示,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涉诉信访“五项制度”过程中,焦作中院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努力实现涉诉信访工作新突破。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涉诉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党政领导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树立信访既是法律问题,又是社会问题的理念,从政治的高度来看待信访问题,认识到信访问题事关大局、事关稳定,进一步强化法官的群众观念和办案责任心,让“涉诉信访、人人有责”的意识深入人心。

    二是强化信访责任。对全市的涉诉信访案件,按“四定一包”方案,全部落实到庭,包案到人,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因案施策,逐步推进,对面临的困难问题,院党组统一专题研究,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实行信访案件责任倒查制,对每一信访案件进行精细的评查,深入调查,发现问题,问责到底。落实全程信访风险评估制度,对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及时发现、及时提示、及时化解。

    三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王胜俊院长提出的“四个必须”为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工作思路、方法和要求,焦作中院要求干警注重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对待信访老户,有设身处地的态度,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坚持公道正派的立场。以群众认可的方式,群众认同的态度来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五项制度”出台后,焦作中院尽快建立健全了评估预测制度、信访通报制度、约期接谈制度、多元化解制度和案件终结制度,使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成果在贯彻落实中得到充分体现。在推进多元化解制度、案件终结制度落实时坚持多配合、多沟通、多协调,上下结合、左右联动、多指并举,确保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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