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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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白纸冒充假币骗取购买人40万元获刑九年

  发布时间:2012-05-21 11:38:45


    家主山西的王某为贪图便宜,不惜以身试法,拿出40万元人民币来购买200万假人民币,到最后上当受骗,被陈某等人以白纸冒充假币骗走40万元人民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2012年5月17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罚金5万元。

    2008年6月份,王某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一个网名为“梦想”的女子。交谈中告诉自己她叫李娟(另案处理),在这期间,李娟给了他两张50元人民币,能不能花出去。王某就拿这两张50元的人民币到银行验了一下,结果验钞机未验出是假币。过了几天,李娟给王某打电话,问钱有没有问题,并说可以按1:5的比例换,王某随即产生了兴趣和朋友开车到了山西临汾进行考察,对方称该假币系美国制造,验钞机检验不出来。王某和朋友实地考察后,筹集了40万元购买200万假币,并约定在焦作市某宾馆进行交易。到焦作后,被告陈某将王某引致宾馆房间里进行交易,王某现场随机抽出三包用验钞机验,没验出有假的,便当即购买20包即200万元假币。在回山西的路上,王某发现每包只有上下两张为50元真币,其余都是白纸,才发现被骗了便打了110报警。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据相关法律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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