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区人民法院在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司法为民,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不断创新便民服务的新举措,针对具有身体残疾的这一特殊当事人群体,考虑到当事人在立案、审判、执行中存在诸多不便,法院对有残疾人参与的诉讼行为,全面开辟“绿色通道”进行法律服务,将真情关爱送给残疾人,法院的这一行为深受残疾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 从立案到执行全程关心。该院将司法服务贯穿到办案的全过程。在立案阶段,该院设置了残疾人专用通道和残疾人休息室,在接待残疾人时,注重人文关怀,做好诉讼风险告知,提供举证指导服务,引导残疾人理性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评估诉讼风险,降低诉讼成本;该院还创新举措,对到法院立案不方便的残疾人开展上门立案服务,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在审理阶段,该院根据交通事故案件较多、致残当事人较多的实际,成立了巡回法庭,促进了此类案件快审快结;实行贴心庭审,根据残疾当事人的特点提供助听、盲文等相应服务,使残疾当事人能够无障碍完成庭审;在调解过程中,该院充分考虑到残疾当事人作为弱势群体这一因素,坚持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尽量满足残疾当事人的诉讼要求,以最大程度保障其今后工作生活。在执行过程中,该院组织精干力量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倾尽举措确保执行到位,不断提高案件的执行率。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残疾当事人身有残疾,又要到法院打官司,他们的家庭经济条件往往较差。山阳法院针对这种情况,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主动告知、帮助经济困难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引导其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并简化诉讼费缓减免办理手续。该院在案结事了后,定期组织主办法官对残疾当事人进行回访,带去院党组的亲切问候,并对其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今年以来,共对16名残疾当事人进行了回访和帮扶。
加大法律宣传产生“合鸣共振”。山阳区法院依托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平台,通过加强残疾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选取典型案件到案发地公开审理等方式,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对关怀残疾人达成共识,为维护残疾人权益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