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因感情纠葛问题发生争执,男友因爱性恨用木棍殴打女友致伤,不仅因此失去了爱人,也被判处了判刑。2012年5月23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家在外地来焦作市打工的金某与焦作姑娘王某相恋,后两人因感情纠葛问题发生争执,两人于2012年2月2日到公安机关进行调解,当日11时许,两人从派出所出来后结伴而行,当行至一交叉路口时,两人又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金某因爱生恨,一时恼怒,从路边捡起一根木棍将女友王某的头部和胳膊打伤,致王某左尺桡骨骨折、右尺骨骨折,后两人被路人拉开。经鉴定,被害人王某之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金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金某当庭认罪,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