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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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院联手巧连环亲情案

  发布时间:2012-05-25 10:18:05


    5月21日,黄一和张某一同到马村法院执行局,领取了各自的执行款,并满意地向法院递交了结案申请。

    黄一系张某丈哥,两年前因家庭矛盾,双方大打出手。经山阳法院调解,黄一与张某为故意伤害赔偿纠纷一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张某赔偿黄一人身损害赔偿金10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张某因在监狱服刑,不愿继续履行,出狱后寻找各种理由搪塞,并外出打工,逃避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后张某与黄一之妹黄二经马村法院判决离婚,房子归张某所有,而黄二却以张某欠其哥钱拒不搬出,也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家庭剑拔弩张。本来面对不是同一法律关系,马村法院可以一纸裁定和一把锁就能执行完毕,但马村法院没有孤立办案,认为强制执行可能会把两人矛盾上升到两个家族矛盾,甚至可能再次引发刑事案件。于是积极与兄弟法院山阳区法院沟通协调,两院承办法官耐心做三方工作,并在三天内向双方家族十多个人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终两案三方在两个法院共同达成和解协议,使得案件得以顺利执结,一场更大的纠纷也化于无形。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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