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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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生日宴上生父暴打前妻和后爹 二人领刑二人入院

  发布时间:2012-06-05 17:57:01


    二个父亲一个妈为争着给孩子过生日,在生日宴会上上演了全武行,生日宴变成了一场闹剧。日前,焦作市山阳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老程想给儿子办场生日宴,就和前妻马某和马某的时任丈夫林某商量,后经协议定在老程家办,大家都来参加。2011年12月20日18时许,在给儿子过生日时,被告人程某与其前妻被害人马某再次发生口角,程某持擀面杖对马某进行殴打,马某的时任丈夫被害人林某见状与程某撕打,后程某叫在厨房炒菜的陈某出来帮忙,二人共同殴打林某,程某持擀面杖朝林某头部击打,后程某持斧子将前妻马某的头部打伤,又持美工刀将被害人林某的脸部划伤。经鉴定,被害人林某、马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案发后被告人程某已经对被害人林某、马某予以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某、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程某、陈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程某已经对被害人经济损失予以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且悔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综合全案情节,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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