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位在审判岗位上工作十一年的女法官。十一年来,从一个天真烂漫、风华正茂的女大学生到一位手擎正义之剑、铲除邪恶的女法官,一路走来,有坎坷,有欢笑,有耕耘,有收获,也许她并不完美,也并不辉煌,但她一定是最真实的,她就是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许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3年来,她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金钱面前不动心,人情面前不心软,恐吓面前不低头,用智慧和青春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卫士之歌。2002年被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河南省“维权示范岗”先进个人。2003年被授予“焦作市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并当选为第九届全国妇代会代表赴京参加会议,这也是焦作市政法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人。日前,她又被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两争’活动先进个人并记二等功,受到省法院院长李道民的通令嘉奖。
学无止境 宝剑锋自磨砺始
法律本科专业出身的她,92年毕业后即被分配到焦作中院经济庭工作。当时的经济庭炙手可热,本科生也并不多见,对于一个安于现状、只图安逸的女孩子来说,无疑再合适不过了,起初的她也很乐意这种生活状态。95年初为人母后,内心中一直潜藏的不干平庸事、不做无为人的念头突然在某一天复苏:难道今后的生活就这样在相夫教子的平淡中碌碌无为的度过吗?突然的酌情使迷失人生坐标的她开始冷静的思考自己的将来。直到有一天看到中院政治部张贴的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培训中心招考研究生的通知后,她豁然开朗:这不正是我想要的吗?决心固然容易下,但付诸实施却要困难的多。当时她的儿子刚刚十个月,尚处在哺乳期,而英语水平的先期测试则定在96年11月30日,离报考时间仅仅两个月。这两个月在她的人生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白天工作,夜晚怀里抱着儿子,手里捧着词汇手册。为了能够脱身去郑州参加考试,儿子生日后的第二天就狠心断了奶。功夫不负有心人,英语水平测试通过后,作为全国法院系统被选拔上的80名法官中的一员,经过不懈努力,于98年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在这个云集了全国刑法理论界权威的高等院校,她亲耳聆听了师尊高铭宣、王作富、赵秉志、黄京平等人的教诲,阅读了大量专业书籍,开拓了思维,延伸了视野。多少个秉烛之夜,多少次破晓晨读,伴随着汗水和泪水,她一遍遍的开垦着知识的绿洲,因为她深深知道,只有这样才能为将来做一名优秀的法官提供必要的知识储备,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连想叫一声妈妈都找不着人的儿子。当她手拿名牌大学的硕士学位毕业后,同学们有人劝过她:凭你的文凭和自身条件,到大城市找一份好工作容易得很,别回那个小地方了!导师也说:你可以留下来继续读博士。短暂的思想波折过后,想到为自己付出那么多的亲人,想到一直关心自己学业和成长的单位,她深深明白自己情义之所牵,成为留在中院的第一个硕士研究生。
毕业不久,适逢“严打”整治斗争伊始,为了能学以致用,尽快熟悉刑事审判业务,在她的要求下,组织上把她安排到严打的第一线——刑一庭。报到第一天,她就暗暗下定决心:要向有经验的老同志学习。刑事审判工作传统角色以男性为主,女性似乎没有什么优势。但她认为,态度决定一切,良好的心态对于有抱负的女性来说尤为重要。在她看来,女性自身的解放不仅仅在于维护其在社会上、家庭中的权益,更重要的是谋求自身发展、谋求自我价值的实现,牢固树立起“有位必须有为”的思想,只有尊重自己的人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良好的心理素质使她认为自己具有许多男性无可比拟的优势,如女性与生俱来的爱心、耐心、细心、公心,女性的亲和力、凝聚力,女性在营造民主、文明的诉讼环境方面得天独厚的条件等。对自己有了清醒的定位和认识后,她在不断向庭里前辈学习的同时,为了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丰富自己的审判经验,总是积极争取办更多的案件,连续两年办案数量均居全庭之首。更为可贵的是,她克服了以往那种以案办案的做法,善于在实践中发现司法、立法中出现的问题,注重总结办案经验,提出司法建议,达到“每办一起案件,掌握一种类型案件”,并结合案例撰写了多篇调研文章,参与编写了系列丛书《以案说法》之经济犯罪篇,其论文《非法采血罪的主观方面》被国家级刊物《法学家》刊发。审判实践中她深谙并谨记:对犯罪的惩罚越是迅速的和及时的,就越是公正和有益的,视效率为公正的另一生命,刑一庭多起审限最短的案件均出自她手,她以公正与效率践行了一位优秀法官对人民的承诺。
机会总是属于有准备的人,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过硬的专业素质和极强的应变能力,厚积薄发的她逐步获得大家的认可。2002年1月,在她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一年六个月的时候,出于对她的信任和锤炼,院里决定把当时发生在焦作市有重大影响的“11.20”爆炸案交由她审理。经过十天周密细致的准备,面对多家新闻媒体现场的录播,她沉着冷静、有条不紊,有理、有力、有节的主持了庭审并当庭判决被告人死刑,尤其是她针对被告人的辩解而讯问的几个问题,使被告人哑口无言,无从解释,直至次日给被告人送达判决书时,被告人仍企图为庭上几个没有答复的问题寻找最好的答案。
执法如山 道是无情却有情
没有爱的世界,便没有意义。法官既要有铮铮铁骨,也要有款款柔情。正是对犯罪分子的不徇私情,才体现了她对国家、对法律、对社会、对人民的满腔热情,才体现了一个执法者的正义感。在审理一起三名被告人轮奸幼女的二审案件时,其中一名上诉的被告人就通过律师、甚至同事打招呼,想让按无罪处理。她经过细心审查,发现该案在证据上确实存在一些欠缺。经多方查找,她见到了被害人及其家属。当听到被害人如泣如诉的陈述,看到被害人流露出的对未来前途几近绝望的神情,目睹被害人因心理压力迟钝而又呆滞的眼神,她心碎了;当听到被害人家属说到被告家人曾去其家威胁、利诱时,她拍案而起:朗朗乾坤岂容鼠辈横行!她为被告人的罪孽感到愤慨,对被害人的境遇深感同情。经过对该案的复查、审理,最终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一个富有正义感的人一定是有同情心的,但这种同情心却是理智而合乎法律的,这样犯罪分子会感到法律无情人有情。被告人张同太因故持刀捅人,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且无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开庭审理时,张同太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是在其父母受到被害方攻击情况下而为。她在法庭上让被告人进行了充分辩解,后又根据控方出具的证据材料耐心地指出被告人的这种辩解不能成立。评议时她根据本案证据足以证实的被告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提出定性应改变为故意杀人。宣判时,她又提审了被告人并宣读了定性为故意杀人罪的死刑判决,告知了被告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被告人听后很平静,并在她离开看守所时微笑告别。但她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任何一个杀人犯也不想离开人世,所以指望杀人犯服从法官的判决,理解审理案件的法官绝非易事。虽然仅仅与这个被告人有过两面之交,但被告人的行为告诉她,被告人已从她的言行举止中得出结论:她肯定是公正的。这对一个掌握生杀予夺大权的刑事法官来说,无疑胜过一切荣誉。
常常有人会问她,你一个女同志,斯斯文文的,面对那些杀人犯,你怕不怕?她说:邪不压正。杀人犯也是人,犯罪时他们丧失良知、泯灭人性,但在审判台前,守护正义的法官会唤醒他们对法律的畏惧。然而对犯罪分子的无情却丝毫不能取代她对犯人家属的同情。时至今日,她仍记得她所判决的第一个死刑犯的父亲。死刑犯是一个年仅21岁长相机灵的年轻人,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死罪。执行死刑后的一天,六十多岁的老父亲从河南宜阳一个山村来找她领取犯人骨灰。面对这么一个形容枯槁的老者,这么一个怎么在门岗给她打电话都不会的老父亲,联想起他唯一的儿子是以这样特殊的方式告别人间,老人不仅要背负丧子之痛,还要在良心上承当为父不教的道德谴责之苦,此时此刻,作为一名法官,一名判处老人儿子死刑的法官,一切安慰的话语都无从说起,唯一能做的也只有默默的给老人倒一杯热茶。他步履蹒跚地走了,临回宜阳这际,她宁愿受到被害人家属误解,也坚持要退还老父亲为争取从轻处罚儿子筹借到的民事赔偿费。让她痛心的是,从律师口中得知,老人回家后就一病不起,当听到律师转达的让其领取退还的赔偿费时,他甚至不敢相信,在他委托亲戚和律师一同前来的时候多次交代一定要谢谢许法官。正是由于她的恪守公正和对这些当事人的真挚情感,才使她赢得了尊敬和爱戴,才不会因为她的判决触犯了某些人的利益,就受到他们的反对或者憎恨,也正是这些素不相识的百姓发自内心的对法律的信仰,对法官的信赖,成为她公正执法的源泉和动力。几年来,在刑事审判这块平凡而特殊的岗位上,她把温暖洒向社会,把情义播进每位当事人心中,用天职、良善、真情书写着自己的司法人生。
魂系审判 人间最美是亲情也许对于一个热爱刑事审判工作,有着强烈事业心的职业女性来说,最难把握的莫过于事业与家庭的关系了。作为女人,要为人女、为人媳、为人妻、为人母,作为法官,要为公平与正义鼓与呼,职业女性要扮好多重角色,就要付出与舍弃更多。她对此的看法是:事业与家庭,一个都不能少,关键是如何掌握平衡。她从来不是只要事业、不要家庭,只知道工作、不懂得感情的人。在她看来,一个女性,只有懂得感情,才能真正从容的面对生活,享受生活,成功只属于那些热爱生活的女性。而幸运的是丈夫深深理解她对事业的那份热爱与执着,她的每一次收获都饱含着爱人的理解、儿子的支持和老人的关爱。儿子自小由爷爷、奶奶带大,年幼的他虽不知道妈妈整天在忙碌什么,但耳濡目染,嘴里有时也会冒出诸如:犯罪嫌疑人、逮捕一类的术语。今年署假,儿子开始学写粉笔字,一天下班,儿子突然拉着她的手让她看一样东西,进家里一看,地面上儿子用粉笔写的四个大字:正义之王。不到八岁的孩子信手写出的四个铿锵有力的大字让她震惊,这既是儿子对她的理解与赞誉,也是对她的鞭策和激励。也许儿子小小的脑瓜里并不确切知道这四个字的含义,但她毕竟深深触动了母亲内心深处最神圣的那一部分。人说知子莫如母,但她说:知母者,子也。儿子书写的四个并不工整的大字使她对自己人生的追求愈加明晰,从中她不仅感受到亲情的召唤与美好,更感悟到自己生命存在的价值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