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对初任法官、新招录公务员的培养教育,使其尽快转换角色,适应工作要求,焦作中院民二庭本着“以人为本,关爱新人”的原则,积极探索在短期内有效提高新进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方式,推行 “导师制”,并制定了“三定三包”制度。
“三定”即:定老师、定标准、定期限。民二庭精心选出政治素质过硬、法律知识深厚、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指导老师,实行“一对一”培养教育,对初任法官、新招录干警在政治、学习、生活等方面关心、在具体业务工作上进行指导、在思想作风上示范、感染新干警,充分发挥其传帮带作用,使新干警更好、更快地融入法院工作大局之中。初任法官培养期限为一年,新招录公务员培养期限为二年至三年。经过定期实践锻炼后,将从政治素质、审判业务,职业道德养成等多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三包”即:包政治思想教育,包审判业务指导,包职业道德培养。通过“导师制”,解决了年轻人实践经验欠缺、理论和实践相脱节的矛盾;通过悉心关怀,增强他们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政治上教育新干警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通过潜移默化、循循善诱,强化干警司法为民意识,认识勤政廉政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理念,自觉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业务学习上,老法官将积累多年的审判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新干警,从庭前准备、庭前阅卷、庭审驾驭、调解技巧、裁判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入手,帮助新干警掌握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智慧和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遇有疑难案件,老法官们会参与讨论和分析案情,帮助初任法官拓展办案思路,迅速提高庭审驾驭能力以及审判调解技巧,为高质高效审理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推行“三定三包”导师制,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较快地提高年轻法官的综合素质,促进其快速成长,提升其司法能力,为推进我院的队伍建设发挥积极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