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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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院长刘明到山阳区法院高新法庭调研

  发布时间:2012-06-13 11:32:12


    6月12日,焦作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明带领立案一庭、研究室负责人到山阳区法院高新法庭调研指导工作。刘明常务副院长实地察看了立案窗口、审判庭等办公设施,并与法庭工作人员亲切座谈。

座谈会上,山阳区法院高新法庭庭长郭明光详细汇报了高新法庭的基本情况、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区划调整后面临的审判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听取汇报后,刘明常务副院长对高新法庭近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一是硬件设施好。在焦作新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高新法庭立案窗口、调解室、审判庭等各方面设施功能齐全,既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温馨的场所,又不失人民法院审判机关的威严。二是处理案件的思路、方式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上级法院要求。高新法庭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妥善化解传统邻里纠纷,延伸服务触角,积极处理新类型案件,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三是社会效果好。高新法庭紧紧围绕焦作新区建设工作大局,积极参加焦作新区经济运行分析会,为焦作新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得到焦作新区管委会领导的高度评价和人民群众普遍赞誉。

    针对焦作新区区划调整后,高新法庭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刘明常务副院长要求,一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焦作新区行政区划调整后,大量的民商事案件还没有上来,高新法庭要制定详细计划,深入到调整后的每一个行政村进行调研,了解各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各村特点选择矛盾纠纷的解决办法。二要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焦作新区建设。要依托焦作新区的区位优势,整合力量,认真学习各项政策和法律,提前作出预判,为焦作新区将来面临的土地征迁、基本建设、招投标等中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三要加强自身建设。随着管辖地域和人口的扩大,全体法庭人员要尽快适应,一方面不断加强内部挖潜,积极吸纳热心公益事业、长期在司法战线工作、已经退休的老同志,参与案件调解,既方便群众矛盾的解决,又突破了案多人少的制约瓶颈;另一方面要主动向焦作新区管委会汇报,争取为法庭招聘部分书记员、法警等事业编制服务人员,保障高新法庭工作高效优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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