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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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村区法院五项措施规范档案管理

  发布时间:2012-06-13 15:08:19


    强化档案管理机制。制定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借阅制度》,对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保密等方面的工作职责作了详尽的规定,还将案件归档工作纳入到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当中,与办案人员的工作业绩考评相结合,严格落实档案管理责任制。

    严格执行档案借阅登记制度。由档案室对借阅人的身份严格审查并登记,借阅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原则上只能是承办人亲自借阅,不能由临时人员代承办人借阅卷。如需复印有关材料,只能由档案人员复印,原件不能脱离档案人员的视线。

    规范归档程序。每月各庭将审结的诉讼档案移送院审管办进行案件评查,待评查完毕由审管办将案件移交档案室归档。对未按时移送审管办的或未按时送档案室归档的按照法官绩效考核予以扣分。

    严把案卷归档质量关。由院审管办统一规范卷宗装订顺序,要求各业务庭书记员按照要求装订案卷,审管办在评查卷宗时,对归档质量不合格的,退回相关庭室重新整理装订,检查合格后予以接收,连续退还三次的对责任人提出黄牌警告。

    档案管理信息化。为档案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灭火器、防盗窗等设施,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将每年审结案件的当事人名称、审级、案件类型、案号、法律文书、保管期限、编号等基本信息逐条登记输入电脑,并利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对当年审结案件进行内网评查、电子归档,最终形成电子卷宗,法官可以随时通过自已的办案系统调阅自已审结过的案件卷宗,提高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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