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0日至6月5日,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联合举办了《全国刑罚执行工作培训班》,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黄永维、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巡视员李豫黔、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院长黄兴瑞分别就最高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律进行了深入解读。全国26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监狱系统和法院系统共计363名干警接受培训。
期间,培训班组织召开了减刑假释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焦作中院审监二庭、河北省高级法院审监一庭、海南省高级法院审监二庭等十个单位现场做了报告。焦作市中院审监二庭副庭长柳涛以《探索减刑假释案件审判的“阳光化”》为题做了经验介绍。
近年来,焦作市中级法院不断探索减刑假释审判的“阳光化”,实行“三个延伸”,发展完善“人民陪审员五好工作法”,建立了减刑假释案件规范化的长效机制。焦作市中级法院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已由书面审理实现了开庭审理,由狱内开庭审理实现了狱外开庭审理,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实现了网络视频直播审理。从而最大限度地接受社会公众对减刑假释工作的有效监督,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减刑假释案件审判的“阳光化”。